3月23日,宣化法庭成功执结因健康权纠纷引发的一起连环案件。
2009年7月的一天,王某某受好友王某之托,帮忙骑摩托车接送王某某的妻弟刘某某,在接送途中,刘某某不慎从摩托车上摔倒致残。刘某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某赔偿其损失,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王某某赔偿刘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0000元,于2011年3月23日付清。
案件调解后,被告王某某又向法庭提出,自己是受受好友王某的委托,才去接送刘某某的,途中发生意外给刘某某造成损失,作为委托人,王某应对委托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遂向法庭起诉要求王某赔偿损失30000元。在法庭审理期间,王某对王某某提出的事实没有异议,经调解,王某某同意王某弥补其损失8000元,也在2011年3月23日前付清。3月23日,是上述两件连环案履行日期,法庭工作人员组织两案三名当事人到庭,通过宣传法律、梳理关系,最终刘某某同意王某某只赔偿22000元,其余8000元与王某应赔偿的相抵,王某某现场将赔偿款履行到位。一场纠缠三方近两年的纠纷就此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