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悟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三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坚持标本兼治,以柔性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交出了一份维护劳动者权益与助力企业发展的“双赢答卷”。
其中一案,李某自2014年12月某屠宰公司开业起,就在该屠宰公司上班,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6月,李某因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问题申请仲裁未被受理,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屠宰公司支付补偿金、加班费等共计6万余元。
立案后,办案团队没有止步于常规诉讼流程,而是创新采用“风险前置提示+诉求深度梳理+庭后释法调解”的三步工作法,将大量工作做在庭前:
对企业,“精准把脉,普法于先”。针对企业未签劳动合同的合规漏洞,提前梳理《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向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提示,阐释不规范用工可能面临的经济赔偿、行政处罚及信用风险,引导企业认识到合法合规是长远发展的根本。对劳动者,“倾听诉求,引导于理”。考虑到李某工作十余年的付出,主动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与核心诉求,耐心释明诉讼风险与维权成本,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合理调整诉求预期。
庭后,法官也并未“一判了之”,而是趁热打铁,继续调解。从“企业长远发展需合法合规”“劳动者权益保障有法律底线”两个维度,反复沟通,释法明理。一方面从法理情角度出发,说明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引导李某换位思考,理解企业经营的难处。最终促成双方就补偿金达成共识,屠宰公司当场兑现35000元,余款2026年1月31日前付清,企业同时承诺完善用工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另外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办案团队同样运用此“三步法”,成功促使劳资双方从“冲突对抗”转向“理性协商”,均达成圆满调解。劳动者拿到了应得的权益,企业则借此补上了管理漏洞,双方对法院“既解纠纷、又指方向”“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处理方式表示认可。此举不仅高效化解了当下的矛盾,更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作为。通过“提前介入”和“精准指导”,帮助企业从源头上规避了类似风险,为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劳动争议无小事,事事关乎民生安稳与经济发展。大悟法院在审理此类劳动案件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寻求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健康发展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