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精准扶贫,老朱的生活有保障了

2017-08-0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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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解决困难申请执行人朱某的生活保障,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经过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扶贫政策,提高了朱某的低保金。朱某感激道:“多谢法院的同志,我老朱的生活有保障了。”

2014年1月,朱某与邻居朱某甲、朱某乙两兄弟宅地基问题发生纠纷,朱某甲、朱某乙二人乘朱某睡觉之机,将其打成重伤。后朱某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朱某乙伤人后潜逃外地。事后,朱某分别将朱某甲、朱某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大悟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赔偿朱某损失157353.15元。

判决生效后,朱某甲、朱某乙均未履行义务, 2015年7月,朱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朱某甲在服刑,没有收入来源,朱某乙潜逃,下落不明,案件一直无法执行。执行干警与其亲属多次协调沟通后,被执行人的姑父拿出15000元赔偿给朱某。而朱某年过50岁,本身有视力障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受伤后身体状况更差,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本来困难,现在生活保障也成问题。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为缓解其生活困难,联系了大悟楚农商村镇银行,该银行给朱某送去了慰问金2000元。今年7月,执行局局长李科峰了解到朱某是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30735元,并到民政局低保中心,说明朱某的情况,民政局依据政策,将朱某低保金从每月395元提高到750元,其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对执行干警感激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