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房兄弟起纠纷 巧调解法官挽亲情

2010-10-11 08:52
来源: 本院
作者: 大悟县法院    浏览: 771

近日,在宣化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住在宣化店镇上的阚氏兄弟因共建房屋引发的纠纷圆满解决,反目成仇的亲兄弟终于握手言和。

1994年11月,阚家老大经审批后,依法取得了宣化店镇中原街的一宗建设用地(面积128.15平方米),随后建成平方两间。1998年底,阚家老大见弟弟无房居住,遂与弟弟商量,让他拿出部分资金合建第二层,由弟弟居住。无房居住的老二见哥哥一片好心,便愉快地答应出资加盖房屋。房屋建成后,阚家老大办理了该栋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兄弟二人成为邻居后,开始几年还很和睦,但后来妯娌之间就因鸡毛蒜皮的日常琐事争吵,时间一长,矛盾便逐步加深,最后由妯娌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兄弟之间的矛盾,两家关系逐渐紧张,于是阚家老大及其妻多次要求弟弟一家搬走。老二认为居住的房屋是由自己出资建成的,应该归自己所有,拒绝搬出。2010年9月,阚家老大将弟弟告到宣化法庭,诉称该房属自己所有,要求弟弟立即搬走。兄弟二人终于为共建房屋的居住对簿公堂。案件受理后,为了及时化解亲兄弟之间的矛盾,宣化法庭的法官立即到土地、城建部门调查,走访该房屋附近的居民,查明案件事实。经过调查发现,哥哥已经合法持有该栋房屋的相关证件,从法律上说,他确实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但是弟弟在加盖第二层房子时也的确出了钱,并取得了居住权,然而居住的期限双方并没有约定。查明事实后,宣化法庭的法官们将兄弟二人都请到法庭,从事实到法律,再到兄弟之间的亲情,对兄弟二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调解。通过连续两天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栋住房归哥哥所有,弟弟一家于15日内搬出,哥哥付给弟弟经济补偿款83000元。

10月9日,是阚家老二搬家的日子,为了防止兄弟二人在搬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冲突,当晚午夜时分,法庭全体工作人员主动到阚家,帮助弟弟搬家具,忙前忙后。哥哥见法官们都在帮忙搬家,也主动出来帮忙。弟弟搬到新居后,法官们才回到法庭。次日上午,弟弟到法庭将房屋钥匙交给了哥哥,阚家老大也将83000元的补偿款交到弟弟手中。兄弟二人相视一笑泯恩仇,在法官的真诚感召下,挽回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