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动人巧调赡养案 百岁老人安心度晚年

2010-03-26 08:41
来源: 本院
作者: 大悟县法院    浏览: 537

 

(大悟法院  韩用家  王 琼)

2010年3月24日,96岁高龄的何婆婆,在孙女的搀扶下来到大悟县河口法庭,将一包炒熟的花生送到河口法庭庭长乐文斌的手中,激动的说:“是你们这些好法官,是我这个老太婆能够安享晚年,今天我送点花生给你们尝尝,也表示我对你们的感谢。”

2010年2月7日,农历小年,同样是这位老婆婆,颤颤巍巍地来到河口法庭哭诉:“我不想活了,辛辛苦苦养活一大群儿女,现在一大把年纪,到头来没有一个愿意养我,别人过年,我是过劫,还有什么活头,请法庭给我评评理,替我作主。”

原来,近百岁的老婆婆何某一直单独生活,没有子女生活在一起,这几年,随着老伴的去世,自己年龄越来越大,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生活渐渐不能自理,而五个子女各自成家,各有各的负担,没有一个子女主动提出赡养老母亲,老人多次找子女们商量,五个子女也一直互相推诿,拒绝赡养,无奈之下,何某来到法庭,请求法官为她主持公道。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乐文斌庭长一边安抚老人,一边想快要过年了,这个案子如果处理不好,矛盾就会激化,老人的生活没有着落,年也过不好,不利于社会稳定。于是他立即带着庭里的法官,冒着大雪,来到何婆婆所在的花园村,与村干部一起将何某的五个子女找到一起,现场庭外调解,并组织群众旁听。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乐庭长对老人的子女说:“母亲养大你们的几个的确不容易,现在为赡养的事闹到法庭,乡里乡亲都看到了,做子女的面上也无光,希望你们相互体谅,尽量在过年之前把事情处理好,让老母亲也让自己过一个安心年。”经过细致思想的工作,五子女认识到了错误,达成了轮流赡养老人的协议。看到老婆婆终于老有所养,在场旁听的群众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协议达成后,何婆婆的大儿子立即将母亲接到家里,昔日矛盾重重的大家庭又充满了欢声笑语。春节过后,乐庭长在回访时了解到,何婆婆的五个子女争着接母亲到自家过年,老人高兴坏了,逢人便说:“要不是法庭替我作主,我今年还会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过年,哪会像现在一样,个个争着要我去吃年饭,我今后的生活也不用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