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异常纠纷16载 悉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2010-02-02 08:40
来源: 本院
作者: 大悟县法院    浏览: 549

   

一起因预防接种异常、闹了16年的纠纷,在大悟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审判庭副庭长包丽芳的悉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纠纷顺利了结。

1993年,徐某在大悟县滨河小学读书期间,大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该校学生集体注射乙脑疫苗预防接种。徐某接受注射乙脑疫苗预防接种后,注射部位左上臂出现黑色斑点并逐渐致左上臂溃烂,经同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湖北省疾控中心检查,结论为注射因预防接种后,引起皮肤结核,左三角肌瘢痕形成。徐某的父亲以徐某接受大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的乙脑疫苗接种异常,引起皮肤结核为由,要求大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赔偿,该中心隧邀请大悟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皮肤科主任对徐某的病情进行会诊,会诊结论为徐某自体瘢痕素质,非注射乙脑疫苗后引起瘢痕反应,因此拒绝赔偿。徐某的父亲不服大悟县人民医院的会诊结论,多次到该中心吵闹,大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徐某分别到大悟县中医院、大悟县卫校治疗,并承担费用,但徐某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2003年,徐某考入武汉大学,由于在武汉读书,没有时间回大悟治疗,加之徐某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到武汉治疗,只靠简单的药物控制病情。2007年,徐某因左上臂皮肤结核感染到面部到武汉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治疗,武汉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结论为异常瘢痕致脸部狼疮。徐某的父亲多次找大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赔偿,该中心支付医疗费用19500元后,拒绝继续支付徐某的治疗费用,徐某隧向大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为其治疗,并承担全部费用,并多次到大悟县政府上访,引起了县委、县人大的高度重视。

大悟法院受理此案后,鉴于原被告矛盾纠纷形成时间长,双方积怨深的情况,指定该案由审判经验丰富的女法官包丽芳负责审理。接受审理任务后,为有效化解双方积怨,尽最大可能以调解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主审法官包丽芳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6次组织双方面对面的谈话、交流、沟通,在法官的悉心调解和耐心说服劝导下,该案于2009年3月25日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大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次性给付原告徐某因预防接种异常补偿款75000元,并当场履行。一起复杂疑难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历时16年矛盾纠纷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