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书、阻挠抗拒执行法官依法执行的被执行人高某某,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配合执行下,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律,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起长达两年的钉子户难案终于顺利执结。
某电信分公司在某乡镇的电信营业部与高某某的房屋共墙合脊。2007年某电信分公司拆除其所有的营业部房屋,准备在原址上重建,在重建中遭到高某某的阻拦。高某某声称,营业部原建房所使用的土地有一部分是自己借给营业部的,现在营业部房屋已拆除,就应当归还土地。遭到某电信分公司拒绝后,高某某就阻挠建房施工。某电信分公司与高某某多次协商,希望高某某不要阻拦施工,在遭到高某某拒绝后,就将高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排除妨碍。大悟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证据证实,高某某出借土地无证据,营业部建房的土地属合法取得,高某某的行为是故意阻挠施工,目的是想占有营业部临街的地基。该院法官多次做高某某思想工作,要求他不要阻碍施工,高某某均不听法官的劝告。大悟法院遂依法判决高某某停止妨碍,并将已破坏的建房基础恢复原状。
判决书生效后,高某某据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仍然一意孤行,继续阻挠建房施工。法院执行干警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先后四十多次上门做高某某的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高某某经常是态度恶劣,还多次组织其亲戚朋友对前去做工作的执行干警进行阻挠、谩骂,进而发展到围攻。鉴于高某某以极端方式抗拒法院依法执行,大悟法院当即将情况通报给该县公安局和检察院,该县公安局经查证,以高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案侦查,该县检察院根据高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暴力抗拒执行的事实,决定对高某某实施逮捕。在强大的法律威摄下,高某某认识到自己暴力抗拒执行的错误,主动与某电信分公司进行和解,履行了法院的判决。
这是大悟法院为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创新性地建立的执行联动机制。该机制以部门联动为基础,在各部门、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的密切配合下解决执行难问题。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该院与交警、医院及医疗保险机构联动,建立赔偿便捷机制,确保案件执结;对于房屋买卖纠纷执行案件,该院与国土局、房管局、城建局等部门联动,促使案件执结;对于继承、邻里、土地山林等承包纠纷执行案件,该院与基层组织,当地调解组织,村民调解员联动,协同参与,促使纠纷解决;对合同履行、债务纠纷等执行案件,该院与金融以及公安出入境管理联动,从资金流转及出入境等方面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该机制建立以后,该院案件执结率由原来的58%提高到87%,案件执行和解率也提高了50%,从机制上为破解执行难取得了新突破。